公告本校部門基金相關編列、使用與核銷原則。
一、每年依部門人數編列部門基金(計算基準為人數×600元×2次),納入部門預算,撥給各部門自行運用做為凝聚部門情誼、辦理活動、聚餐等補助使用,非核撥給員工個人支用,亦非屬教職員薪資。
二、部門基金之設置,係學校提供定額費用,由各部門視需要自主運用在活動、聚餐、交際等項目。為避免產生誤解與爭議,將更加明確規範部門基金使用與核銷原則如下。
(一)各部門應指派專人保管部門基金,並於每年8月將期間經費使用明細公告部門同仁週知。
(二)部門基金係屬學校提供部門運用之費用,非屬個人薪資或個人福利項目。部門基金得運用於部門活動、聚餐、部門同仁(或直系尊親屬、配偶、子女)傷病或婚喪喜慶禮(奠)金(品),或用於校內不同部門間之交際及經部門同意之特定項目支出。在未具有前述事由狀況下,不得逕以現金或禮券方式,將部門基金發放予個別同仁。
(三)辦理前述項目後,以其發票或收據核銷部門基金。
二、部門基金之設置,係學校提供定額費用,由各部門視需要自主運用在活動、聚餐、交際等項目。為避免產生誤解與爭議,將更加明確規範部門基金使用與核銷原則如下。
(一)各部門應指派專人保管部門基金,並於每年8月將期間經費使用明細公告部門同仁週知。
(二)部門基金係屬學校提供部門運用之費用,非屬個人薪資或個人福利項目。部門基金得運用於部門活動、聚餐、部門同仁(或直系尊親屬、配偶、子女)傷病或婚喪喜慶禮(奠)金(品),或用於校內不同部門間之交際及經部門同意之特定項目支出。在未具有前述事由狀況下,不得逕以現金或禮券方式,將部門基金發放予個別同仁。
(三)辦理前述項目後,以其發票或收據核銷部門基金。
公告承辦:
人事室 謝純芬
公告期限:
2026-06-16 ~ 2026-08-31
公告編號:
76880
